关于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有什么区别的话主要是报税上有不同,其次就是汇算清缴报告上,以下由广州至高整理编写:
1、查账征收方式:企业所得税按季征收;[盈利的情况下]企业所得税=(收入-费用-成本)*税率税率:年利润≤30万,按10%征收,年利润>30万,按25%征收成本:与收入对应对成本费用:车费、餐费、工资、租金、水电费、住宿费等注意:第二年出一份查账报告(最低1500元,具体金额根据物价局规定开具发票)
2、核定征收方式:企业所得税=不含税收入*核定率*税率税率:累计应纳税额≤30万,按10%征收,累计应纳税额>30万,按25%征收累计应纳税额:不含税收入*核定率核定率:贸易咨询设计类是7%~12% ,技术服务及研究软件开发等是22%
温馨提示:
1、预测年收入及取得对应成本发票,如企业无法提供成本发票且收入少的情况下,建议核定,虽然缴纳所得税但是风险小
2、如果收入大取得对应成本发票就建议选择查账征收,因为核定征收的情况下收入大交的所得税就多,如果想避税就可以采取查账征收,此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执行进行账务处理(此建议一般纳税人除外,一般纳税人都是查账征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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